继上篇文章《关键与重点二》,在企业界,IBM是最早、最成功发现和运用80/20法则的公司之一。正是在IBM的带动下,20世纪60~70年代间成长起来的大多数计算机系统专家都熟悉了这一法则。1963年,IBM公司发现,一台电脑大约80%的工作时间是在执行大约20%的程序代码。该公司立即更新了它的操作软件,使这20%的程序代码更易于操作、更人性化。通过这一改革,在大多数应用领域,IBM公司的电脑比其竞争对手的产品更加高效、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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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研发第二代个人电脑和应用软件的计算机公司,像苹果、莲花和微软等也在研发过程中运用了80/20法则。这就使得它们的电脑产品更便宜也更好用,从而极大地方便了新一代客户,包括原先对电脑敬而远之的“电脑盲”。 学会运用80/20法则可以极大地改善我们的生活质量。人人都能够生活得更加高效、更加幸福;每个营利性公司都能赚取更高的利润;所有非营利性组织都能向社会提供更多服务;每届政府也都能够为人民谋取更多福利;每个社会成员和团体都有可能以更少的付出和投入获取更多的收益、避免损失。这一进步的核心是一种替代过程。在某些特殊场合弃用或者少用作用效果不明显的资源,而尽可能多用一些能发挥巨大作用的资源,使每一种资源都能得到最佳配置。不管在何种情况下,弱势资源都能够像强势资源一样得到最大程度的运用。
几百年来,商业经营和市场运作已经将这一替代效用发挥到了极致。法国经济学家萨伊(JBSay)发明了“企业家”一词。他认为“企业家将经济资源从生产力低下的领域转移到生产力和产出相对高的领域”。但很有意思的是,80/20法则也指出商业经营和市场运作远未实现这种最优化的结果。例如,这一法则认为20%的产品、客户和雇员实际创造了80%的利润。
如果确有其事——各种详细调查研究也证明了确实存在这种极度失衡模式——那么,这意味着市场运作离高效或者最优仍有相当差距。这一情形表明:80%的产品、客户或者雇员仅仅贡献了20%的利润;仍存在很大的浪费;由于大量低效率资源的存在,公司大部分高效资源的作用得不到发挥;如果能够卖出更多高质量的产品、雇用更多高素质的职员或者吸引更多的顾客群(或让顾客愿意多买公司的产品),那么利润就会成倍增加。